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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1:39: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12月的一个上午,河北张家口的丁先生收到一条催促还款的信息。从无外债的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垃圾短信,并未在意。当天下午,丁先生又陆续接到几个催款电话,这才得知一个令他既震惊又气愤的真相——两个月前,他好心陪同事去办理贷款,竟让自己陷入了50万元的债务漩涡!

丁先生与王先生是关系较好的同事。2024年10月,丁先生突然接到王先生的求助电话,他称自己资金紧张,需要贷款,希望丁先生能陪他一起去贷款公司。丁先生出于同事情谊,欣然答应。
当天在贷款公司,王先生与工作人员沟通贷款事宜,丁先生就在一旁等待。期间,工作人员以“王先生账户有风险”为由,表示50万元贷款需要发放到丁先生名下,同时承诺贷款人仍为王先生,后续由王先生还款。丁先生虽觉得不妥,但在王先生的再三保证下,还是同意了此事。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随即擅自拿起丁先生的手机完成了贷款流程。贷款到账后,丁先生按照王先生的要求,将38万余元转至王先生的账户,另有9万余元被直接用于支付贷款公司的服务费。
两个月后,丁先生收到催款通知,才惊觉案涉贷款的申请人竟是他自己。当丁先生联系王先生还款时,王先生却拒接电话、不回信息。迫于贷款公司的催款压力,丁先生只能自行垫付资金偿还了全部贷款,并支付了相应利息。
蒙受巨额损失的丁先生不愿吃这个“哑巴亏”,于是慕名委托到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安宁、实习律师张瑞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厘清案情后指出,这实质是一个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借款合同无效,借款人应返还取得的财产。

根据对贷款流程的还原,律师认为,案涉贷款中,9万余元服务费并未进入王先生的账户,难以认定为王先生的借款。并且在贷款过程中,贷款公司员工擅自操作丁先生手机完成贷款的行为存在过错,这笔钱应向贷款公司追讨。为此,律师建议丁先生分案起诉:先起诉王先生追讨借款本金及利息,再针对服务费另案处理。丁先生同意了冠领律师的策略,在律师的陪同下先对王先生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先提交了转账记录、贷款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确保每一笔款项都有迹可循;而后向法院还原贷款事实,阐述法律依据,指出王先生的行为涉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属于无效借贷行为,应当向丁先生返还借款和利息。
结合王先生的实际经济情况,冠领律师并未一味地推动判决,而是积极与法院沟通,推进调解。后来,经过律师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双方于2025年7月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王先生欠丁先生借款本金3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共计约40万元,从当月开始分四期向丁先生还清全部款项;若逾期任何一期,丁先生可就全部剩余钱款申请强制执行,并由王先生支付利息和律师费。
此外,那笔被贷款公司扣除的9万余元服务费,冠领律师通过另案起诉、调解,也成功追回了6万余元。两案的结果远超丁先生的预期,他特意赠送了一面锦旗表达对冠领律师的认可和感激。
从“陪同贷款”到“被贷款”,丁先生的经历警示着大家:无论关系亲疏,金融借贷中的每一笔操作,都必须亲力亲为、权责分明;若发生经济纠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有利于化被动为主动,扭转局面。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