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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东城继承纠纷案助委托人达成和解获满意折价款

2024-04-25 11:46:5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委托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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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房产,两份遗嘱,北京东城姐弟二人因继承问题起纠纷,2023年12月,冠领律师受姐姐委托代理本案。在姐姐的公证遗嘱因时间先于弟弟的代书遗嘱,依法不能适用的情况下,冠领律师全面分析,以出色的沟通能力“扭转”局面,推动姐弟二人达成协议,助姐姐拿到满意的折价款。

  姐姐名叫刘美芳,父亲早逝,弟弟在外工作,她没有结婚,多年来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肩负照顾母亲日常起居的重任。为了刘美芳未来生活有所保障,刘美芳的母亲特意办理了公证遗嘱,将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了女儿。

  刘美芳感激母亲的关怀,更加全心全意地孝顺母亲,为其养老送终。然而,2023年母亲离世后,弟弟却拿着落款时间为母亲去世前一个月的代书遗嘱主张继承房屋,声称这才是母亲的真实意愿。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刘美芳陷入了困惑与无助之中。她决定向专业人士求助。经过朋友介绍,刘美芳联系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洪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了解到,刘美芳之所以如此慌张,是因为在她看来,弟弟各方面都很优秀,一直是她与母亲的主心骨,面对弟弟的主张,她内心一方面是多年来习惯性的信服,一方面又是对两份遗嘱的不解与困惑。

  冠领律师立刻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继承纠纷案,更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与情感。因此,他首先与刘美芳进行深入沟通,深挖细节,确保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同时展开一系列调查工作,运用专业知识,最终确认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定程序,也均为刘美芳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

  事实已在眼前,刘美芳不再纠结母亲为何留下两份遗嘱,但她认为,即便两个遗嘱都是真的,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也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该房产还是应当由她继承。

  冠领律师引用法律指出刘美芳的“思维误区”,《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立有公证遗嘱,民法典施行后又立有新遗嘱,其死亡后,因该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发生争议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现在的情况对刘美芳是非常不利的,但冠领律师沉着冷静,立即将重心从争取继承转到争取利益上。冠领律师发现,刘美芳父亲名下的房产当年由她弟弟继承,刘美芳并未主张分毫利益,而按理来说,该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基于这一点,冠领律师积极与刘美芳弟弟沟通,讲法讲情,分析利弊。从实际情况出发,引导他们理性地看待问题,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团结。在弟弟态度松动后,顺势给出了一份既公平又合理的协议草案,建议以折价款的方式“弥补”刘美芳的损失,推动双方调解。

  该协议既考虑了刘美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尊重了弟弟的合理诉求,得到了姐弟二人的认可,成功“扭转”了对刘美芳的不利局面。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姐弟二人签下协议。

  虽未继承房产,但拿到了满意的折价款,刘美芳心愿已了,向法院申请了撤诉。姐弟二人妥善地解决了纠纷,避免了一家人对簿公堂的尴尬境地,维系了家庭的和睦。案件结束后,刘美芳多次致电,感谢冠领律师的辛勤付出和专业指导。(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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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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