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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核算涉案金额,冠领律师助嫌疑人取保候审成功

2025-09-04 10:22: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4年12月中旬,家住贵州六盘水市的毛某,因涉嫌参与多笔异常资金取现并收取佣金,于广州被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隐罪”)逮捕,后羁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经公安机关侦查,毛某被指控在2024年7月至9月期间,多次按上家乔某指示,使用本人账户接收并取现来源不明的款项,总计数十万元,并按3%比例收取佣金。案件移送至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毛某家属主动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迅速响应,指派张弦律师担任毛某的辩护人。

依据《刑法》第312条,掩隐罪的构罪核心在于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他手段予以掩饰、隐瞒。换言之,该罪的成立严格依赖于“上游犯罪事实成立”这一前提条件,即不仅需要上游犯罪事实客观存在,还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已达犯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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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律师在法律分析时着重强调了上述学术要点并指出:

综合本案案卷材料来看,公安机关所出具的《破案报告》虽提及上游犯罪,但缺乏最直接的被害人陈述等核心证据予以佐证。本案所有转账人(即所谓的“被害人”)均未能被找到并进行询问,导致上游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及程度均无法查实,现有证据显然未达到“充分证明上游犯罪事实成立”的法定要求。

此外,关于犯罪数额的认定,应严格遵循“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核心原则。针对毛某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的10万元款项,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该笔款项系毛某索要的押金还款。上家乔某在转账后既未要求返还,也未支付佣金,不符合该罪的行为特征。因此,应将该笔款项从犯罪数额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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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辩护关键点后,律师制定了更为详尽的辩护策略。会见时,律师不仅核实了毛某与上家的取现操作流程、涉案款项的具体细节,还深入了解了其家庭状况毛某系一名单亲母亲,被逮捕后,其年幼的女儿正由身患癌症的母亲照顾。对此,律师深知时间的重要性,迅速开展后续辩护工作。

为了有效沟通辩护观点,律师多次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预约时间进行当面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律师条理清晰地阐明了上述两大核心辩护意见,着重强调“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在数额认定中的重要性,并明确指出在缺少被害人证言的情况下,认定上游犯罪事实成立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恳请检察机关对此情节给予充分考虑。

经过多轮沟通,检察机关最终认可了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毛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5年8月6日,毛某顺利获释。回归家庭后,毛某在照顾女儿和母亲的同时,也将持续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相关工作。

精确核算涉案金额,冠领律师助嫌疑人取保候审成功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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