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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担任广东深圳掩隐罪案辩护人,助嫌疑人获取保候审

2025-09-30 11:02: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近期,冠领律师承办了广东深圳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隐罪”)案。本案中,律师针对嫌疑人梁某的特殊身份及案件情节,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并提交辩护材料。最终,梁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2024年11月,上海某大学大一新生梁某经他人介绍,开始从事线上兼职工作。其主要负责为公司收款、发放员工工资、购买虚拟币、按指令抢红包并转至指定账户等。2025年8月6日,梁某因涉嫌掩隐罪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后被羁押于看守所。

梁父得知女儿被拘留的消息后,担忧长期羁押会严重影响女儿的学业,于是委托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弦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担任梁某的辩护人。

接案次日律师便前往看守所会见梁某,详细了解其参与兼职的经过、获利等情况。随后,律师指导家属准备梁某的学生证、家属担保意愿书等材料,并于三日内完成案件证据的梳理和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在与公安机关沟通过程中,律师强调梁某的学生身份及案件从轻情节,恳请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依据《刑法》第31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构成掩隐罪需主观“明知”转移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律师结合案情指出:梁某作为大一学生,社会阅历浅,系因兼职被诱涉罪,不知款项来源为犯罪所得,主观恶性小;其系初犯、偶犯,在案件中仅起辅助作用,属从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侦查,且家人愿积极赔偿受害人。结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及“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025年8月29日,经冠领律师专业辩护,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决定对梁某取保候审,梁某得以在暑假结束后就返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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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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