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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深圳家政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返还委托人80%培训费

2025-11-18 14:29: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4月,深圳某培训公司以“高薪就业”为噱头吸引袁女士报名家政培训,袁女士付费签约后当场察觉被诱导,要求退费遭拒。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接案后,梳理事实、固定证据提起诉讼,于8月帮袁女士获法院判决,培训公司退还80%培训费。

  2025年4月20日,袁女士通过某视频平台刷到深圳某培训公司的家政培训广告,广告以“培训后推荐高薪就业”为卖点。当日,袁女士便通过微信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就培训项目、证书发放、食宿安排及就业推荐等配套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4月22日,袁女士从外地赶赴深圳该公司,支付培训费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载明公司为其提供家政技能培训及岗前指导服务。然而签约当日,袁女士与亲属沟通后,察觉自身可能被不合理诱导消费,当场提出终止培训并要求全额退费,却被公司明确拒绝。此后,袁女士先后通过报警、信访等方式维权,均未达成诉求,遂委托冠领(深圳)律师所介入,柯应鼎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该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与时间线,紧扣“合同履行状态”“培训费返还合理性”两大核心争议点推进工作。冠领律师协助袁女士固定关键证据,包括4月20日的微信聊天记录(还原公司宣传承诺)、培训费转账凭证、服务协议文本,以及后续的报警回执、信访告知书等,完整还原案件全貌后,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针对培训公司“合同有效、袁女士单方解约不予退费”的抗辩,冠领律师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案涉合同虽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有效,但自4月22日签约至案件立案,培训公司未提供任何实际培训服务,客观上无服务损失,仅产生少量前期准备成本;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司应退还相应培训费。

  2025年8月,法院综合考量袁女士确系单方解约的客观情况,结合审理查明的事实及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培训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袁女士退还80%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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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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