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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09:57: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谭先生被华建公司(化名)调派至北京大兴分公司任职。任职期间,该分公司未发放其20222023年度绩效工资,又单方面在2024年1月对其作出待岗安排,减发其固定工资。2024年4月,谭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紧抓绩效工资属于固定劳动报酬、与考核无关等核心观点,经仲裁、诉讼及后续仲裁程序推进,于2025年11月成功为其争取到约48万元应得劳动报酬。
2021年,谭先生被华建公司调派至北京大兴分公司任职。任职期间,大兴分公司未发放其2022年及2023年度绩效工资,还在2024年1月单方面发出待岗通知,取消其工作权限,仅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2024年4月,谭先生委托冠领律所维权,马腾洲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担任代理人。
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后发现,谭先生的工资虽名义上由“固定年薪+绩效”构成,但实际履行过程中,其工资总额长期保持固定,且公司从未对其工作内容设置考核标准、开展考核流程,因此该“绩效”部分并非需经考核确定的浮动奖金,而是固定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公司应足额按时发放;大兴分公司单方面强制待岗违反《劳动合同法》,谭先生有权主张工资差额。同时,冠领律师分析认为两公司构成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责任。
随后,冠领律师以两公司为共同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连带支付拖欠绩效工资及待岗工资差额,但仲裁庭仅支持了1.4万余元待岗工资差额。为保障委托人权益,冠领律师继续代理谭先生向法院起诉,在庭审中强调公司未提交考核制度、公示记录等有效证据佐证“绩效需考核”,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两公司最终被判需向谭先生支付2022、2023年度绩效工资共约13万元。
2025年8月,因维权期间两公司仍未补齐待遇,冠领律师再次代理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维权期间的绩效工资及工资差额。2025年11月,仲裁委依据法院终审判决,支持该诉求,裁定两公司连带支付约9万元绩效工资及25万元工资差额。至此,冠领律师成功为谭先生争取到总计约48万元劳动权益,谭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