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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伤亡保险纠纷案二审助委托人拿到50万元

2025-12-23 14:47:0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广州的清欢公司(化名)在赔偿工亡员工家属后,基于先前投保的雇主责任险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无奈被保险公司拒绝。一审败诉后,清欢公司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近日,冠领律师在二审中精准锁定保险公司在缔约过程中的重大瑕疵,成功逆转了一审败诉的局势,为清欢公司顺利索赔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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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清欢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双方约定人身伤亡每人责任限额50万元。半年后,清欢公司的员工张某发生事故去世,其家属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付后,清欢公司又基于上述投保及未足额缴纳社保先行赔付了其家属50万元。随后,清欢公司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上述款项,无奈遭到拒绝。

  因协商未果,清欢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幸败诉。2025年,清欢公司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研判指派梅伟君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梳理投保全过程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发现了关键事实: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推销时,仅以“意外伤亡50万”的简单话术进行介绍,从未出示或解释过《保险条款》,特别是其中关于“差额赔付”和“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前提”的核心条款。据此,冠领律师代理清欢公司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庭上,该保险公司辩称,根据有效的保险条款,其承保范围仅限于雇主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本案工伤保险已全额覆盖法定待遇,清欢公司无法定责任,故其不应赔付。清欢公司自行达成的赔偿协议未经其认可,且属于合同之债而非法定之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冠领律师指出,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差额赔付”条款属于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在订立合同时已就该条款向投保人作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该条款依法不产生效力。因此,应以投保单和保险单载明的“每人死亡责任限额50万元”作为确定保险责任的依据。冠领律师进一步论证,清欢公司因未足额缴纳社保等原因,对工亡员工家属依法仍负有差额赔偿责任,其与家属达成的赔偿协议合法合理,且该赔付行为与保险公司缔约时的误导直接相关。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案涉保险公司向清欢公司支付保险金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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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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