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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涉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调解取得房屋所有权

2025-12-31 14:29:5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台湾的张先生与东莞的前妻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离婚后麻烦重重。为了断关系,他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近日,冠领律师通过专业、高效的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张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涉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调解取得房屋所有权-1

  张先生是中国台湾人,平时在深圳工作。疫情期间,他和妻子王女士离婚,因张先生未到庭,法院仅判决双方离婚,对共同购买的位于东莞的房屋未做分割。离婚后,房屋一直由王女士收取租金。

  2025年,为了分割房产维护权益,张先生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刘金姣律师代理自己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与张先生沟通后得知,因当年无购房资格,购买该房时张先生通过朋友将资金打给前妻,如今前妻咬定该笔出资属于自有出资,并主张分割60%的房产。于是,冠领律师通过查找当年张先生支付首付款的资金流水,固定了张先生的出资的事实。立案后,为避免法院将该笔借款认定为婚前赠与,冠领律师引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的相关内容向审判法官释法明理。了解到王女士离婚后不久便购买了房屋,存在使用婚内财产的嫌疑,冠领律师便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态度诚恳地向对方主张,在尊重房产现有登记状态及双方实际贡献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价补偿方案,既能避免冗长的诉讼又能了结双方多年的纠纷。冠领律师综合案涉房屋市值、双方贡献情况及实际需要,提出王女士占有10%的分割方案。

  与对方律师进行了多轮磋商、博弈后,双方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房产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分期向王女士支付共计19.5万元补偿款;王女士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互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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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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