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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3:59: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北京朝阳米家三姐妹因父母遗产问题发生纷争,小妹米红遂委托北京冠领(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冠领律师接手后,以各方签署的分割协议为依托,证明对方提供的口头遗嘱无效。2025年12月,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三姐妹依照协议约定继承遗产,米红分得十分之三的份额。

米红家住北京朝阳,上有两个姐姐。2020年她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两套房产及若干存款、理财产品待继承。2024年5月,米家三姐妹就上述遗产达成协议:采取4:3:3的分割原则,由照顾父母多些的大姐米兰多分遗产。
事后,米兰反悔称各方只是对遗产进行笼统分配,其中一套房屋父母早已口头表示由她继承。三方因此迟迟达不成一致。2025年春天,米红来到北京冠领(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冠领律所指派的景成坤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将办案重点聚焦在三方签订的协议书中。该协议是三姐妹在梳理全部遗产清单后,就遗产分配达成的真实、明确的一致意见,合法有效,应作为分割遗产的直接依据。证据准备充分后,冠领律师代理米红提起了法定继承纠纷之诉。
法庭上,二姐米紫称同意米红的诉请。米兰主张父母生前曾通过口头遗嘱将特定房产分配给自己,并称对父母尽了最主要的赡养义务,故应根据《民法典》规定多分遗产。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米兰提交的口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自行达成的协议对各方具有约束力。案涉遗嘱既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也符合法律中对尽主要赡养义务者可适当多分的规定,故本案应当按照约定分割遗产。
2025年12月12日,审理法院作出判决:涉案两套房屋由三姐妹按协议约定的比例按份共有,现金及股票等资产归米兰所有,由其向米红、米紫各支付48.5万余元折价款。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