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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继承纠纷案助“非婚生子”确认继承权获遗产18万元

2026-01-19 16:01: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7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跨省法定继承纠纷案作出判决,确认谭青对已故父亲在上海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被告支付遗产分割款18万元,成功维护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继承权益。

  1947年,身在山东的谭振刀与孙兰芳结婚,由于当时新中国尚未建立,二人并未领取结婚证。婚后第二年孙兰芳生下儿子谭青,本应过上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谭振刀却因工作调动远赴上海。来到上海后,谭振刀与卢玉梅另行组建新家庭,育有三子。多年来,谭振刀数次前往山东看望孙兰芳母子,常有书信往来。谭青也曾联系同父异母的三兄弟,提出认祖事宜,解决其自身与后代出身等家庭问题,但三兄弟不予承认。

  2010年谭振刀去世,留下位于上海的一套房产和银行存款。卢玉梅与三兄弟隐瞒谭振刀离世真相,向公证处申请公证继承,确认房产由小儿子一人继承。直到2023年卢玉梅离世,真相才渐渐浮出水面。在与三兄弟多次沟通无果后,2024年初,76岁谭青在子女的陪伴下,走进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杨丽丽,江越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面对这个年代久远、证据零散的案件,冠领律师通过系统收集历史书信、老照片、银行流水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特别是1993年谭青女儿与谭振刀的合影、多年书信往来记录,成为证明谭青与谭振刀父子关系的关键证据。随后冠领律师代理谭青提起继承纠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重点论证三个核心问题:一是法定继承权确认: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律师出示的户籍证明、书信等材料,充分证明了亲子关系;二是遗产范围界定:针对系争房屋,律师指出2010年公证程序存在瑕疵,通过申请撤销原公证书,重新确认了谭振刀的遗产份额。法院最终认定房屋价值300万元,谭振刀享有1/2产权份额;三是存款遗产追索:律师通过查询银行流水,证实谭振刀名下有12万余元存款被卢玉梅取用,成功主张了谭青的继承份额。

  2025年7月11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确认,尽管谭青未能直接赡养父亲,但通过书信、探亲等方式维持了亲情联系,依法享有继承权。考虑到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继承份额,判令被告支付房屋遗产分割款17万元及存款继承款1万元。

  本案中,那些看似平常的家书和老照片,在律师的专业运用下,成为了连接法律与情感的桥梁。司法公正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关照人间真情,才能让每一个合法的权益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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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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