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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福建福州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将130万元索赔降至28.5万元

2026-03-23 15:00: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福州的北雅公司(化名)租赁土地后,因土地不平整等原因未能按期缴纳租金,被出租方诉至法院,索赔130万元。2025年6月,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受北雅公司委托代理应诉。冠领律师立足出租方履约瑕疵,于同年8月将赔偿金额降至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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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北雅公司租赁了耀洋公司(化名)的一块工业用地,用于经营停车场、驾校等业务。双方合同约定年租金为13万元,有3个月免租期。北雅公司随即支付了押金26万元。

  然而,北雅公司进场后发现,案涉土地大面积低洼,自身无法完成大规模土地平整备案,只能自行花钱进行前期修整。这导致免租期满后,北雅公司未能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耀洋公司便以此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北雅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免租期租金、违约金及占有使用费等多项费用,合计130万元。

  面对巨额索赔,北雅公司于2025年6月求助到冠领(福州)律所,律所指派律师陈春梅、杨星星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调查发现,案涉土地存在大面积低洼地带,部分区域还被村民占用种菜。根据当地法规,土地大规模平整的备案主体仅为产权人耀洋公司,但其未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导致北雅公司客观上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用途。律师据此制定诉讼方案,并如期出庭应诉。

  庭审中,冠领律师从租赁物交付义务、土地使用用途适配性、租金支付比例等方面展开辩驳。律师指出,耀洋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案涉土地无法满足约定用途,构成履行瑕疵;北雅公司仅使用了部分面积,不应按全部租赁面积支付租金;耀洋公司主张的免租期租金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2025年8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土地的大规模平整需由出租人申请行政许可,将全部适租义务归于承租人会导致合同义务失衡,故判决: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北雅公司限期将土地恢复原状并交还耀洋公司;北雅公司需限期支付租金、水电费共16.5万元,资金占有使用费按每月3万元标准,自2025年4月起算支付至实际交还土地之日。截至判决之日,以上费用共计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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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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