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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帮助委托人共拿到54万

2026-04-24 13:46:4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胡女士和女儿共拿到54万余元,顺利解决了她与继子之间的工亡补助金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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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的胡女士再婚后一直跟随丈夫王先生在广州生活。2023年4月,王先生在工作中不幸去世,政务部门向胡女士支付了98万余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胡女士认为,她与王先生再婚时,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小华(化名)刚满14周岁,即便没有长期跟随双方生活,但王先生与小华之间具有抚养关系,小华有权参与分割此笔款项。但王先生与前妻所生之子小王对此持反对意见,各方因此僵持不下。

  2025年年初,小王将胡女士和小华诉至法院,要求与胡女士平分上述款项,小华无权分割上述款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胡女士母女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所分别指派律师梁爱华、钟珊媚代理她们应诉。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了王先生向小华转账的银行流水记录,收集了小华与王先生、胡女士共同出游的照片、微信朋友圈截图及录像资料,并整理了小华寒暑假去广州与王先生夫妇共同生活的陈述。由于胡女士具有补助金的分割权已是板上钉钉,答辩状中,冠领律师便将办案重点放在“王先生与小华是否具有抚养关系”上。

  庭审中,小王指出小华长期在湖南老家生活,主要由其生父及祖辈抚养,王先生与小华之间不存在稳定的抚养关系。同时,小华已签署《协议书》及《放弃继承声明书》自愿放弃继承,所以无权分割案涉款项。

  冠领律师在庭审中指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社会保险机构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补助费,含有精神抚慰性质,不属于遗产,因此小华此前签署的放弃继承声明不产生放弃工亡补助金的法律效果。律师强调,判断继父女关系是否成立,不能仅看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而应综合考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情感交流等多方面因素。本案中,王先生与胡女士结婚时小华仅14岁,正处于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的关键阶段,王先生多次向小华转账支付学费及生活费,小华在寒暑假期间亦与王先生夫妇共同生活,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因此小华享有上述补助金的分割权。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核心观点,综合考虑各方与王先生的共同生活情况、亲密程度,酌定小华享有10%份额,胡女士与小王各享有45%份额。胡女士与小华共拿到54万余元,这场分割风波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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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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