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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3:45: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11年的冬天,北京昌平的风裹挟着刺骨的寒意。王伟夫妇的小饭店开在某个小区的路边,生意时好时坏。这一年,饭店资金周转困难,进货、发工资都成了难题。小区业主张志辉家境宽裕,平日里和王伟有些交情,见他愁眉不展,便主动提出了帮忙。
起初,双方信任有加,借款仅以口头约定为主。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借款次数增多,利息计算逐渐复杂,矛盾也悄然滋生。2012年至2019年间,王伟夫妇因经营不善,一次又一次登门求助,借款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2020年5月,张志辉仔细整理了这些年的借款记录,发现连本带利已经超过百万。他找到王家,要求签下一张173万的借条。当时王伟夫妇满口答应,可到了还款期限,对方不是推说生意不好,就是避而不见。
2024年,忍无可忍的张志辉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初步研判,指派律师孙凯、岳霖轩代理案件。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材料,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以及双方往来的通话录音。律师发现,虽然早期的借款多为口头约定,但后期的借条、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尤其是2020年双方确认的173万元借条,签字清晰,法律效力较强。随后,律师代理张志辉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王伟夫妇辩称借款本金仅为32.8万元,已还款5.96万元,并提交了手写清单和日记作为证据,指控张志辉虚构债务。
对此律师指出,借条是双方自愿签署,且王伟夫妇在通话录音中已经明确承认债务金额,其反悔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况且,王伟夫妇提供的这些证据均为单方制作,其真实性严重存疑,缺乏客观性,不具备证据效力。关于借贷利率问题,律师通过详细计算,证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标准,双方约定的利息完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存在高利贷问题。
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王伟夫妇返还张志辉173万元。
对此结果,王伟夫妇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鉴于此前冠领律师的专业表现,张志辉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此案。二审中,冠领律师着重强调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补充提交了新的银行流水证据,进一步夯实了案件事实基础。
2025年6月,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王伟夫妇的上诉,维持原判。
诚信是立身之本,契约是交易之基,而专业的法律服务则是维护权益的重要保障。本案中,得益于冠领律师专业的法律素养,张志辉不久后成功讨回了全部借款,内心的重担终于卸下,多年的郁结也随之消散。(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