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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6:45:5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春季,北京市丰台区的一个片区启动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李章普以被搬迁人的身份,独自与拆迁办签署了协议,敲定了拆迁补偿款的金额,并挑选了三套回迁房。整个过程他做得无比自然,似乎压根没想起还有李霞等五位兄姐、大嫂和侄女的存在,这让众人既意外又寒心。
被拆迁的院落是李家兄妹爷爷的,自上世纪起,他们一家人便在此居住。后来,兄长结婚、姐姐出嫁、父母去世,房子里就剩下了李章普一家。但李霞等七人认为日常维护与房屋核心翻建的功劳,始终属于父母,房屋是父母的遗产,安置利益应通过继承在他们这些亲人之间分割。
见李章普始终未主动提起分割之事,大姐李霞作为代表向李章普发去了消息,但却得到回复“父母生前和我住,早把房子留给我了,拆迁款关你们什么事?”弟弟的回复很不耐烦,李霞定了定心神,才继续沟通,但多次协商均无果。2023年11月,李霞等七人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房子是爷爷奶奶的,翻建是我爸妈花的钱,我们都是法定继承人,凭什么他一人独占?”接待他们的雷婷文律师仔细听完叙述,立刻意识到这起继承纠纷的核心拆迁利益的归属,不能只看协议签订人,而要追溯房屋的历史渊源与实际贡献。
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复杂的家族继承关系,明确爷爷的相关继承人及李霞父母的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随后查清本案共涉及23位继承人,李章普仅是其中之一。
紧接着,律师调取了关键证据:房屋翻建审批表,经办人明确写着李霞父亲的名字,理由是“房屋倒塌急需翻建”;拆迁政策文件中清晰载明,奖励费、补助费等归“被搬迁房屋所有权人及实际贡献者”,而非协议签订人。
最后,冠领律师计算出李霞等七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其他继承人的诉求确定他们的原被告身份,随即提起继承纠纷之诉。法庭上,李章普坚称:他是拆迁协议签订人,且出资封院、长期赡养父母,理应获得全部利益。
面对这一主张,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分割安置补偿,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冠领律师表示:首先,翻建审批表与历史居住记录证明,李霞父母才是房屋的实际维护者与贡献者,李章普的封院仅属附属添附;其次,拆迁政策明确奖励费、补助费针对“房屋所有权人”,李章普仅是代签人,而非唯一权利人;最后,李章普无书面遗嘱,且其他兄妹均能举证履行了赡养义务,“独占遗产”既无法律依据,也违背公序良俗。
2024年8月,法院判决李章普需向包括七原告在内的22名继承人支付折价款,考虑到回迁房未交付,相关款项未结清,李霞等五姐妹暂时可各得3万元,大嫂和侄女各得1.5万余元。待回迁房交付、相关款项结清后,他们七人可另行主张分割该部分利益。
然而李章普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以“一审分割遗漏了他的妻子子女等人”为由要求发回重审。面对上诉风波,冠领律师迅速制定应对策略,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清单与法律分析:指出本案为继承纠纷,李章普所谓的遗漏属于其个人家庭内部利益,与本案无关,不存在遗漏当事人;拆迁利益源于房屋本身,而非协议签订人身份。
2025年3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落槌,7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明确。结案后,他们向冠领律师送来致谢锦旗。此案也提醒公众:遇遗产继承与拆迁利益交织的纠纷,切勿被“协议签订人”身份迷惑,及时梳理亲属关系、固定产权与贡献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方能避免亲情破裂、权益受损。(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