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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4:11: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广东惠州七月的一个午后,陈东在制鞋厂的车间里巡查,电风扇搅动着热浪,工人们正赶制一批外贸订单。这时老客户曾从利匆匆来访,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简单寒暄后,对方提出需要借用公司账户材料“处理紧急业务”。陈东犹豫片刻,但想到多年合作关系,最终还是将U盾和公章交给了对方。他未曾想到,这个看似寻常的商业往来,竟会引发一场严重的刑事危机。

两个月后的清晨,工厂还未开工,几名广州公安人员的突然到访带走了鞋厂实际控制人陈东和法定代表人陈城。原来,曾从利涉嫌利用陈东交给他的U盾、公章等材料在广州进行骗取出口退税活动,涉及开票金额约700万元,陈东由此被卷入其中。
案发后,陈东的家属连忙来到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沈宏梅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深入查看讯问笔录,发现案件存在重要辩点:陈东解释,提供材料是为维持与曾从利背后公司的业务关系。作为一家依赖外贸订单的小型鞋厂,保持大客户合作关系关乎企业生存。这种商业惯例在外贸行业中并不罕见。
公安机关恢复的聊天记录显示,业务往来涉及“5个点费用”。陈东说明,这实为公账支付时产生的渠道费用,由曾从利公司财务按月结算至其个人账户,再代付给供应商。这种操作模式属于代付行为,并非获利。对于公章使用,陈东强调对曾从利持有公章一事并不知情,工厂日常业务均通过私账结算。对于涉案的公账开票、盖章等具体操作,其均未参与也不知情。除此之外,律师注意到陈东的工厂经营状况不佳,若被批捕将导致企业停产、工人失业。
对案件情况有了充分了解后,冠领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从多个维度论证不予批捕的合理性。意见书重点指出以下几点:
犯罪情节轻微。陈东在本案中仅提供公司资料,未实施虚开发票、伪造报关单等核心犯罪行为。工厂正常生产经营,与骗税活动有本质区别。涉案金额中与其相关的仅为部分开票金额,且未从中获利。

主观恶性较小。陈东提供材料的目的是维护商业合作,并非骗取退税。其长期从事外贸业务,熟悉正规出口流程,但本案中的具体操作均由曾从利公司完成。陈东对资金往来、涉税事宜等关键环节均不知情,缺乏犯罪认知基础。
陈东未因骗税行为获得非法利益,社会危害性较小。工厂长期经营外贸业务,若被羁押将导致企业倒闭、工人失业,扩大社会负面影响。
最后律师强调,陈东系初犯偶犯,无前科记录;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社会关系;愿意提供保证金并配合监管;取保候审足以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陈东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这个决定让陈东得以继续管理工厂,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和员工就业。当事人及家属对辩护结果表示满意,感谢冠领律师在关键时刻提供的专业法律帮助。
本案的成功辩护凸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案件关键阶段的专业价值。通过准确把握案件焦点,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企业刑事风险防范重在日常,规范管理胜过事后补救。这场风波也警示企业家们:商业合作中要保持清醒头脑,法律红线不容触碰。(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