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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1:28: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初的一个深夜,湖南湘潭某居民楼的一扇窗户内仍亮着灯。汪女士反复看着手机里女儿发来的消息:“妈,爸又去法院了,这次是正式起诉离婚。”无助与迷茫涌上心头——这已是丈夫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但在汪女士看来,夫妻俩不过是像许多普通家庭一样存在琐碎矛盾,32年的婚姻不该就此画上句号。

为了妥善应诉、挽回婚姻,汪女士委托到北京冠领(长沙)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擅长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冯莉莉代理此案。冠领律师首先细致了解了双方的矛盾根源。
汪女士与李先生经自由恋爱,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如今已成年。多年来,两人共同购置了多处房产,积累了不少存款。这本是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可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4年夏天,李先生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又主动撤诉;半年后,他再次提起诉讼,声称双方已分居半年、汪女士无端辱骂他,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要求离婚并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面对丈夫的坚决态度,汪女士内心满是痛苦与不甘。她认为两人感情基础深厚,矛盾并非不可调和,30多年的相伴早已让彼此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不愿放弃这个家。但法律程序已然启动,她只能依靠专业法律支持来维护自身意愿与权益。
冠领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李先生主张的“感情破裂”是否符合法定标准。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而李先生所述的离婚理由,均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

据此,律师指导汪女士收集并整理了三类关键证据:一是证明双方在所谓“分居”期间仍共同生活、一起买菜做饭的视频与照片;二是李先生此前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裁定书,可以表明矛盾并未持续激化;三是能体现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养育女儿的情感基础证明材料。同时,针对财产问题,律师也准备了详细的财产清单与权属分析以备法庭调查,但核心始终聚焦于维护婚姻关系。
庭审时,面对李先生关于感情破裂的陈述,冠领律师首先通过举证有力反驳了其“分居”主张,动摇了对方所述事实的基础。紧接着,律师系统阐述李先生提出的离婚理由均非法定情形,且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在其他导致感情彻底破裂的重大事由。
此外,在情理层面,律师表示,汪女士与李先生携手走过32年,从青丝到白发,共同养育女儿、置办家业,感情基础十分深厚。目前的分歧多源于家庭琐事与沟通不足,并非原则性、根本性矛盾。婚姻生活难免有磕绊,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愿意给予彼此理解、包容与沟通的机会。这番陈述既充分传达了汪女士维护家庭完整的强烈意愿,也体现了她主动改变、化解矛盾的诚意。
2025年6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定汪女士与李先生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对汪女士而言,这场官司的胜诉不仅是法律上的胜利,更是对她32年情感与家庭依托的捍卫。此案也传递出一个积极信号:法律并非只能作为离婚的工具,它同样可以成为维护家庭稳定、促进夫妻和解的盾牌。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