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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4:22:5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春季刚过,王勤坐在母亲吴老太的房间里,手里捏着一本墨绿色的存折,心里像压了块石头。这本存折记录了母亲省吃俭用的一生,可最后的余额却只剩下零星的数字。而就在母亲去世前四个月,账户里分两笔向表舅胡柱转账30万元。

张勤的思绪飘回那个午后,他端着炖好的鸡汤去看望母亲,正巧碰上胡柱提着水果篮从屋里出来。两人寒暄了几句,母亲当时笑着说:“胡柱常来陪我说话,比你们这些忙工作的贴心。”张勤只当是姐弟情谊,未曾深想。如今看着转账记录,他的心渐渐沉了下去。
他尝试联系胡柱,对方起初还接电话,语气恳切。可当张勤追问细节,要求出示赠与的证据时,电话那头便含糊其辞,后来索性不再接听。三十万,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目,张勤握着母亲生前的照片,老人慈祥的笑容此刻让他倍感酸楚——这到底是母亲自愿的赠与,还是别有隐情的转账?
带着满腹疑惑和存折上冰冷的转账记录,张勤走进了北京冠领(杭州)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冠领律所指派的律师徐略华代理自己起诉维权。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制定了清晰的办案策略。第一步是固定基础证据:吴老太的死亡证明、继承关系文件、银行账户流水及转账凭证。第二步是法律定性:鉴于胡柱主张“赠与”却无任何书面证据,律师决定以不当得利为案由提起诉讼,将举证责任巧妙转移——依据《民法典》第122条,得利人无法证明取得利益有法律依据的,应当返还。

庭审中,胡柱一方申请了六位双方亲友出庭作证,声称吴老太在亲戚聚会时表示要将钱赠给常年照顾她的胡柱。胡柱的代理律师亦提出案涉三十万元的赠与是吴老太出于感激,并强调多位亲属证人可证明老人生前确有赠与意愿。
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所有证人均为口头证言,无任何录音、录像或书面记录佐证这场赠与;第二,证人对具体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的陈述存在多处矛盾,依据《民法典》第122条,得利人无法证明取得利益有法律依据的,应当返还。
审理初期,胡柱理直气壮,但面对证人证言的漏洞和冠领律师关于赠与成立要件的有力驳斥,胡柱一方在庭审后半段改变了态度。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胡柱返还十万元,张勤放弃其余款项追索及利息请求。一纸调解书,为这场纠纷画上了句号。
张勤拿到调解书后,心情复杂。他追回的不仅是部分钱款,更是对母亲遗产的一份尊重和对公平的坚持。(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