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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4:16: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5月22日,浙江金华,对柳思思来说,这天是一个改变人生轨迹的日子。为了获取一笔不菲的“好处”,柳思思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前往对方指定的地点。

从当晚7点到次日凌晨1点,在长达六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向对方提供了自己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并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协助他人完成了资金转账。其中,一笔从受害人赵铭处诈骗得来的32万元资金,流经了柳思思的账户,最终被转入多个其他账户。事后,柳思思非法获利9000元。这笔钱来得容易,但代价沉重。
法网恢恢。2025年7月1日,柳思思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配合调查,并于次日被依法刑事拘留。面对讯问,柳思思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同年8月4日,柳思思被取保候审。随后案件进入检察起诉阶段,在悔恨与惶恐中,柳思思联系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梁海峡受律所指派担任柳思思的辩护人。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面临着严峻挑战。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六个月。律师立即与检察官进行了多轮沟通,详细说明了柳思思主动投案(自首)、是初犯、愿意认罪认罚并赔偿受害人等情节。经过争取,检察官将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六个月”降到了“拘役五个月”。刑期短了,但性质没变——依然是“实刑”,即必须收监执行。
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当天,冠领律师再次与检察官沟通,柳思思和她的家人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希望能因此获得更轻的处理。检察官经过研究,表示如果柳思思能向被害人退赔部分经济损失,可以将量刑建议降至拘役四个月。然而,在“实刑”与“缓刑”这个关键分水岭上,检方态度坚决,明确表示不同意适用缓刑。这意味着,即使刑期缩短,柳思思依然无法避免被实际收监执行。
在签署了“拘役四个月”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最后的希望,就落在了法庭。律师明白,要想让柳思思免于牢狱之灾,必须在法庭上打一场漂亮的“攻坚战”。他需要说服法官,尽管检察院建议实刑,但柳思思的情况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

法庭上,冠领律师首先强调了自首情节。柳思思是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这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其次,律师重点说明了退赃、退赔及获得谅解的情况。在案发后,柳思思及家属积极行动,不仅将非法获利的全额退还给被害人,还额外主动赔偿了被害人1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这充分表明其真诚悔罪的态度,也使得因犯罪而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复。
再次,律师指出柳思思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主观恶性相对不深,系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其归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最后,律师结合柳思思的社会调查情况,论证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提出的量刑意见。2026年3月23日,法院判决认定,柳思思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这场诉讼,虽然罪名成立,但对柳思思个人而言,争取到缓刑判决无疑是一次至关重要的改造机会。在检方坚持实刑的不利局面下,律师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以及高超的法庭辩论技巧,为被告人赢得了值得珍惜的缓刑判决,彰显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尤其是在量刑辩护环节不可替代的价值。(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