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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1:37: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北京丰台年逾七旬的老人郝兰终于收到了房屋产权登记的通知。她原以为可以在外甥李征的协助下,顺利为自己出资购得的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却遭到外甥的拒绝,并引发了房屋归属权的争执。这份突如其来的“翻脸”,背后隐藏着一段长达15年的拆迁指标转让旧事,也让亲情与利益的博弈,最终被搬上了法庭。

早年间,郝兰的外甥李征遭遇家庭变故,心疼外甥的郝兰主动同意将李征一家三口的户籍,迁入自己位于丰台区的住址。2010年8月,这处老宅迎来拆迁,李征一家三口也被认定为“安置人口”,享有人均46平方米的安置房优惠购房资格。
然而,经济拮据的李征一家无力支付安置房回购费,眼看购房指标即将作废,2010年11月18日,郝兰与李征经过协商,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明确约定:李征自愿将其一家享有的92平方米购房指标出售给郝兰;作为对价,郝兰向李征支付10万元现金,并额外交付一辆比亚迪汽车。
协议签订后,郝兰如约履行了对价义务,而李征也认可了指标转让的约定。2013年8月,郝兰顺利回购三套安置房。结合郝兰的产权补偿及李征一家的安置指标,这三套房屋的归属明确:601号房屋对应郝兰受让的92平方米指标,702号房屋由李征利用剩余指标认购,另一套房屋归郝兰自有。
两家人靠着这份约定,相安无事地相处了十几年。可谁也没想到,如今601号房屋办理产权登记需要李征配合过户时,他却拒不配合,甚至全盘否认当年的约定,咬定601号房屋归自己所有。
外甥的“翻脸”行为让郝兰内心满是寒心与失望。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走进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李志卓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冠领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剖析。本案年代久远,且涉及复杂的家庭内部指标转让,被告精心编织抗辩理由主张双方签订的指标转让协议无效,针对以上情况,冠领律师指导郝兰收集了2010年的书面协议、《收款条》、银行交易明细以及长达十余年的物业管理收据,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链。

在法庭上,李征不仅否认收到过10万元现金,声称比亚迪汽车只是小姨的“无偿赠与”,还以自己不知晓协议内容,配偶及子女的“不知情”为由抗辩,认定协议无效。冠领律师从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常理出发,逐一反驳并指出:
首先,李征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涉及房屋指标转让这种家庭重大财产处置的协议上签字,却声称“出于信任没看内容”,这完全违背了基本的生活常理。更何况,协议上写明了转让面积为92平方米,而李征自己另行认购并入住了702号安置房,这足以证明他对整个拆迁安置方案及剩余指标情况心知肚明。
其次,针对其妻子和儿子“直到2024年才知道有回购指标”的抗辩,冠领律师指出,案涉房屋交付于2013年。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李征一家三口住在702号安置房内,且明知郝兰一直控制使用着601号房屋,却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足以印证他们对指标转让事实的知情与默许,其抗辩理由无法成立。
最后,冠领律师强调了契约精神的严肃性。律师指出,当年李征一家无力购房,郝兰支付的10万元现金及一辆汽车在当时具备合理的对价属性。被告方主张协议显失公平、欺诈,却拿不出任何实质性证据,这种随意撕毁合同的行为不应得到支持。
经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5年9月2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郝兰、李征于2010年11月18日签订的协议有效。
这一核心判决,为郝兰确立了该房屋的最终归属权,不仅有效捍卫了七旬老人的合法权益,更坚定守护了社会诚信与契约精神。2026年3月,感念冠领律师的付出与努力,委托人特赠锦旗至冠领律所表达谢意。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