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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劳动纠纷案帮委托人共拿到44万

2026-03-24 15:23:0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的郑女士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被迫离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委托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提起仲裁。2026年1月,仲裁庭审理认定,案涉公司拖欠工资事实清楚,裁决其支付拖欠工资、季度奖金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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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女士于2007年8月入职北京西城宏图公司(化名)担任管理员。2020年8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24年1月起,公司开始拖欠工资,截至2025年10月,宏图公司累计拖欠郑女士工资高达21.4万余元。此外,郑女士的工资构成中包含2000元/月的季度考核奖,但公司尚欠两个月份的未发放。身为公司的老员工,郑女士体谅公司的困难处境,但拖欠如此高的费用已经严重影响郑女士的正常生活。

  2025年10月,郑女士多次提出异议未果后,委托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杨中祥向宏图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冠领律师仔细核对了郑女士2007年入职以来的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工作账号录屏等证据,完整固定了工资构成包含季度考核奖及工资发放规律。冠领律师重点研究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关于奖金属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为庭审辩论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宏图公司对拖欠工资事实基本认可。但辩称,季度考核奖系奖金性质,属于公司对员工的奖励,没有具体计算标准,发放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相关,不属于工资固定组成部分。

  冠领律师指出,郑女士提交的工作账号录屏显示,季度考核奖长期稳定地作为工资构成项目按月发放,已形成稳定的支付规律,具备工资的常态化、固定化特征,应认定为工资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奖金为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宏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主张季度奖金发放具有不确定性、与经营状况相关,却未能提供任何关于奖金发放标准、发放条件、企业经营状况、员工业绩表现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26年1月,仲裁庭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对方支付郑女士拖欠的工资21.4万余元、绩效考核奖40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3.4万余元,并出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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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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