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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4:13:0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赵女士为儿子报名了深圳的一所职业培训学校。因校方教学质量不达标,且未按约定提供技能培训,孩子入学4个月后选择退学,但校方却拒绝退还剩余学费。冠领律师接手此案后,先向校方发出律师函交涉,随后代理赵女士的儿子提起诉讼,并积极推动调解工作。2026年2月,经法院调解,校方最终退还了70%的学费。
2025年4月,赵女士为初中辍学的儿子小李报名了深圳某职业培训学校吗,学时1年。入学四个月间,由于学校安排的实操课程不足、理论教学敷衍,小李始终未能掌握相应技能。尽管小李多次向学校反馈学习效果不佳,学校却未采取任何针对性调整措施。
2025年8月,赵女士得知情况后将小李接回家,并就退费事宜与学校协商,但学校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开课后不退费”“完成1/2以上学时不退费”等条款为由,拒绝退还学费。协商无果后,赵女士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处理本案,律所指派王雪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并向该职业培训学校发送律师函。依据《学员入学注册表》《课程培训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明确指出学校已构成根本违约:其一,合同约定“学生在校期间以技能学习为主,理论学习为辅”,但学校实际未提供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培训服务,属于低质量履行合同;其二,“开课后不退费”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第496条规定,应属无效;其三,“完成1/2以上学时不退费”条款仅适用于学生单方退学情形,本案退学系学校违约所致,该条款不适用于本案。
在学校未对律师函作出回应的情况下,冠领律师代理小李向法院提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诉讼。诉讼过程中,律师秉持高效化解纠纷、兼顾当事人权益的原则,积极推动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2026年2月,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被告职业培训学校向原告赵女士退还70%的学费,该案顺利办结,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