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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1:17: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3月,年过六旬的程女士在向深圳市光宇公司(化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不慎摔伤,导致骨折,双方就治疗费用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介入后,通过扎实证据还原事实、厘清责任,帮助程女士顺利取得赔偿。
2025年3月9日,深圳市光宇公司聘请65岁的程女士在其经营的会所内从事清洁工作。3月26日,程女士在清扫卫生时,由于地面湿滑、光线很暗,不慎摔倒受伤,就医后诊断为左内外踝骨折。按照医嘱,她出院后还需长期休养、专人陪护。无法继续正常工作的程女士无力承担这些开销,而光宇公司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对后续赔偿事宜始终回避。在朋友劝说下,程女士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陈娴媛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后,律师将门诊记录、住院票据等材料逐一分类整理。经分析,律师认为应先厘清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程女士已达退休年龄,是否还可主张误工费?二是双方的责任怎么划分?就前者而言,误工费认定核心是实际收入损失,与年龄无关,程女士受伤前仍通过劳务获得收入,骨折损伤确实导致其收入减少,故应将误工费计算在内。就后者而言,程女士存在一定疏忽,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光宇公司作为场地管理者,未能排查地面湿滑等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主要责任。据此,律师代理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光宇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冠领律师结合事实与扎实的证据,向法庭逐项说明光宇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律师强调,光宇公司存在主要过错,应当赔偿程女士因受伤造成的合理损失。
2025年12月17日,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光宇公司应按照75%的比例承担程女士的各项损失,扣除已垫付费用后,还应赔偿4.1万余元。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