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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0:31: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6年初,深圳的孙立诚夫妇因向梁远追索15万元无果,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厘清款项性质后,代理委托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最终成功助其追回本金9.5万元及相应利息。
2017年6月,梁远以其经营的深圳星辉公司需要扩大规模为由,向老友孙立诚夫妇发出投资邀请。不懂经营门道的夫妇二人看在多年情份上,同意与对方签订《股权投资协议》。随后,两人通过现金交付、案外人代付等方式,陆续向梁远支付合计15万元。2018年8月18日,梁远出具收款凭证,载明:收到存款15万元,其中10万元按月付息、转账,剩余5万元按年度核算分红。然而直至2026年初,孙立诚夫妇仅于2018年8月1日收到过一笔5000元还款,此后再未收到任何钱款。无奈之下,两人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李峰莉律师承办此案。
梳理证据后,律师指出:收款凭证将15万元拆分为10万元付息和5万元分红,前者符合民间借贷“固定回报、不担风险”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借贷关系;但后者存在被认定为投资性质的可能。同时,本案多为现金交付,需要多份证据相互印证方能获得法院采信;收款凭证仅有梁远个人签名而未加盖公司印章,恐怕难以追究公司的责任。据此,律师明确办案思路:以追回10万元本金为核心目标;联系代为付款的案外人陈某,请其出庭作证,以补强现金交付的证据链。完成准备工作后,律师代理孙立诚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梁远及深圳星辉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律师结合银行取现凭证、案外人陈某的证言以及收款凭证,形成完整的15万元资金流向证据链。律师强调,双方明确约定梁远应当按月支付10万元本金对应的利息,说明本案应为借贷纠纷;此外,梁远曾还款5000元,也能够印证双方之间借贷关系的存在。
2026年6月,法院经审理,认定10万元为借贷性质,应予归还,扣除梁远已偿还的5000元,判决其返还孙立诚夫妇借款本金9.5万元及相应利息。(除冠领律师外,其余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