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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1:30:5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4月的一天,北京西城区的一栋写字楼前,阳光明媚,然而抱着一筐个人物品的于女士却满是沮丧。她在这栋大楼里辛勤工作十多年,不久前却突然收到了一纸让她倍感委屈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作为公司的资深员工,于女士已经忍受了两年的大幅降薪,如今又被无故辞退。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1年,于女士入职了一家科技公司,当天便通过劳务派遣来到北京西城的盛元公司(化名)工作。4年后,她与盛元公司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此后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谁曾想,自2022年4月起,公司以“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为C”为由,将于女士列入离岗待聘名单,她原本1万多元的月薪骤然降至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400余元,各项补贴也被无故取消。
为了保住这份耕耘多年的工作,于女士选择默默忍受,只盼着工资能够早日恢复正常。但她并未能如愿。2024年4月,盛元公司向于女士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为C、进入‘离岗待聘’后无部门接收,还有‘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行为”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
于女士不服,与领导沟通无果,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于女士深知个人维权力量有限,毅然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窦靓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与于女士深入沟通,仔细梳理了她13年的工作资料、工资流水等证据。律师分析认为,盛元公司做出的离岗待聘、降薪、取消补贴、解除劳动合同等一系列行为,均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制度依据,也未依法履行用人单位的管理义务。因此,该公司属于违法辞退、不合理降薪。律师详细计算了于女士有权追讨的劳动赔偿金、欠付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相应补贴,随后代理于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盛元公司辩称,降薪、取消补贴符合公司离岗待聘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于女士考核垫底、存在违纪行为、离岗待聘后无部门接收。该公司提交了部分材料进行证明。

冠领律师则首先进行质证,指出盛元公司提交的离岗待聘管理办法、履职待遇细则等制度仅提供了系统截图,未出示原始载体,也无证据证明已向于女士公示或告知,依法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该公司主张的“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行为,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佐证。
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盛元公司在于女士考核垫底时未履行培训义务,离岗待聘后也未主动为于女士调整岗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已构成违法。
此外,律师紧扣法律规定提出,于女士的工作年限应自2011年入职之日起连续计算,其劳动关系转移并非个人原因,而是受两家公司的安排。针对盛元公司扣发工资、未足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等问题,律师结合公司考勤制度、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逐一进行反驳,明确其行为的违法性。
2025年4月,仲裁委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盛元公司降薪、取消补贴、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均缺乏合法依据,裁决盛元公司限期向于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各项补贴共计58万元。
一纸裁决,为于女士挽回了损失,也为她13年的工作历程画上了句号,更为她开启了新的人生篇章。不久后,于女士收拾好心情,重新出发,还特意来到冠领律所赠送了一面锦旗,表达对律师的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