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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4:24:4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0年金秋时节,上海浦东的孙洲看中禾护公司的发展潜力,与该公司董事长刘忠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孙洲以600万元的价格,受让刘忠帅持有的禾护公司100万股股权。

协议中,刘忠帅郑重承诺:禾护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且持续合法经营;所转让股权无抵押、质押、诉讼争议等任何权利瑕疵;保证代持股权权属完整,非经孙洲书面同意,不擅自处置该部分股权。
孙洲依约足额支付转让款后,成为该公司隐名股东。然而,2024年,禾护公司突然陷入严重经营危机,不仅日常经营全面停摆,甚至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孙洲的投资权益瞬间面临重大亏损风险。他第一时间试图联系刘忠帅核实公司情况,协商解决方案,却被告知刘忠帅早已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于上海市某监狱。
作为隐名股东,孙洲既无法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主张股权相关权益。为了挽回投资损失,他找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杨丽丽、李彦红两位律师处理此案。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启动案件梳理与证据核查工作,全面研读案涉两份协议的核心条款,精准拆解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同时同步调取禾护公司全套工商档案,深入核查公司股权状态与资本缴纳情况。
一番调查下来,冠领律师发现禾护公司的实收资本自2011年3月起便定格在8900万元,后续多次将注册资本变更至亿元上下,但始终未完成任何新增资本的实缴义务,完全不符合刘忠帅承诺的“注册资本足额缴纳”;此外,案涉股权早已设置质押,还由此引发了相关诉讼争议,刘忠帅的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的全部核心约定。
结合禾护公司彻底停摆的经营现状、股权存在多重权利瑕疵的客观事实,以及刘忠帅被刑事羁押的特殊情况,冠领律师摒弃常规维权思路,精准制定专属诉讼策略:案涉股权代持关系本质属于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因刘忠帅涉刑导致案涉股权已被司法查封冻结,即便解除代持协议也无法完成股权显名登记,无法实现孙洲的投资目的,因此可同步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刘忠帅全额返还股权转让款及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针对刘忠帅被监禁的特殊情形,依据民事诉讼管辖相关规定,对被监禁人员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冠领律师随即代理孙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
庭审过程中,律师依托完整的证据链、清晰的案件事实以及充分的法律依据,层层论证刘忠帅的欺瞒行为与根本违约事实,充分佐证孙洲各项诉讼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刘忠帅当庭认可孙洲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无任何异议。
2025年12月,法院认为刘忠帅承认孙洲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确认两份协议于诉状副本送达刘忠帅之日解除,刘忠帅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孙洲股权转让款600万元并支付资金相应占用利息。这这份生效胜诉判决,帮助孙洲破解了投资亏损维权难的困境,为其锁定了全额追回投资款及对应利息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冠领律师在股权纠纷领域的专业研判能力与高效维权实力。
律所在此也以本案为鉴,向广大投资者提出建议:股权投资切记不可仅凭承诺盲目入局,前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全面核查公司股权权属、资本实缴状态等核心信息,提前排查权利瑕疵风险;签订股权交易、代持类协议时,要细化权责约定与违约追责条款,做好前期风险防控;若遭遇权益受损、对方违约等情况,可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依托合法法律途径维权。(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