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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4:54:4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深秋,广州的顾成文(化名)怀揣着安家梦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下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白纸黑字写明,他以39万余元总价购买广州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交房。签完合同,顾成文很快付清了房款,还按要求缴纳了住宅维修资金、产权登记费等杂费,甚至满怀憧憬地为未来的新家预付了软装设计和购房中介服务费,前后额外支出了4万余元。他以为,只需静待一年半,就能拿到新房钥匙。

然而,2023年夏天过去了,约定的交房日悄无声息地过期。起初,顾成文耐心等待,但一次次询问只换来开发商含糊的“再等等”。时间一天天流逝,从2023年到2025年,工地进展缓慢,交付遥遥无期。近40万元购房款被长期占用,新房却如同镜花水月。顾成文从期盼到焦虑,最终决定不再无限期等待。2025年3月,顾成文来到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沈宏梅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代理顾成文正式向开发商发出律师函,要求解除这份无法兑现的合同。开发商很快作出回复。他们搬出合同《补充协议》中一条不起眼的条款进行抗辩。该条款规定,如果买方有权解约,必须在知道此事由后20天内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权利,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开发商声称顾成文的解约权早在2024年1月就已“过期失效”,他现在无权解约,只能继续等待,甚至单方面告知房屋可能要拖到2026年才能交付。
面对这份厚厚的合同和对方的抗辩,冠领律师通过深入研究合同,迅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律师指出,对方抗辩所依据的条款本身存在严重问题,且开发商长期逾期交房已构成根本违约,这才是案件的核心。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顾成文提起了仲裁申请。
在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上,冠领律师首先剖析开发商声称的《补充协议》条款,指出该条款单方面、极不合理地限制了购房者的解约权,将行使权利的期限压缩到短短20天,且仅针对买方,对卖方(开发商)却无任何对等约束。这明显属于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根据合同约定,此类不公平条款应以主合同为准,因此其限制是无效的。

紧接着,律师强调,法律设定解除权期限,是为了维护交易稳定,但其前提是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和意义。而本案中,截至仲裁开庭,开发商逾期交房已近两年,且仍无确切交付日期,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顾成文购房“安家”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在这种背景下,若支持开发商利用不合理的短期条款来剥夺购房者的法定解约权,将严重违背公平原则。
此外,冠领律师系统地向仲裁庭展示了顾成文已完全履约的付款凭证、各项费用支出证据,以及因开发商违约所导致的资金占用损失、杂费损失和维权支出的合理律师费,构建了完整的索赔逻辑链。
仲裁庭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2月12日,仲裁庭作出裁决:确认合同解除;裁决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39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赔偿产权登记费等损失,补偿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违约金等各类款项总计3.9万余元。同时,裁决开发商承担顾成文支出的律师费及全部仲裁费,并协助顾成文办理住宅维修资金的退费手续。
这场仲裁的完胜,是购房者权益的坚实捍卫。面对强势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设置的重重障碍,冠领律师凭借对《民法典》合同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成功揭示了案件本质,帮助帮助委托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