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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1:51:5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58岁的方年慈(化名)了解到某物业公司推出的租房项目,缴纳全部租金租下一处房屋后,物业公司会立即返租,每月返租租金高于最初缴纳的月租金,看起来是一项安稳的投资。于是在2020年10月,方念慈以23.3万元的总租金向物业公司租下了北京市通州区某大厦的一间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租期10年,物业公司赠送两年,截止到2032年3月到期。而方念慈并未实际占有房屋,物业公司在当天便进行了房屋返租,双方在之后又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方年慈把房转租回物业公司使用,物业公司每月向方年慈支付租金。

可这份看似稳妥的安排,很快露出了裂痕。2023年10月,物业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停付租金。方年慈多次上门催要、打电话发微信,对方要么推说“公司资金周转”,要么干脆不回。到2025年,物业公司拖欠的租金已有7万余元,而方年慈此前交付的租金还剩余13万余元未到租期,这位六旬老人既心疼积蓄,又怕租约一拖再拖到最后房钱两空。
在邻居指点下,方年慈来到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杨中祥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把前后两份合同和补充协议、转账记录摊在桌上逐条比对。律师很快发现一个棘手的问题:第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份转租合同约定由通州区法院管辖。两份合同紧密关联,若分开处理,方年慈不仅要跑两个机构,还要承担两次诉讼的费用,对方年慈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为了帮方年慈节省成本、简化程序,冠领律师多次与通州区法院沟通,阐明两份合同基于同一标的物、同一法律关系,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事实、化解纠纷。经过反复协调,法院最终同意将两份合同纳入同一案件处理。

成功立案后,法院先后组织了三次开庭,前两次物业公司均未到庭,第三次才终于派员出席。庭审中,冠领律师向法庭阐明方年慈已依约交房、全额预缴租金,物业公司长期欠付构成根本违约,方年慈依法享有解除权。在法官主持下,律师与物业公司进行了多轮沟通,指出若进入判决程序,公司不仅面临全额退租付息、承担诉讼费,还可能因违约记录影响后续经营,不如在解除基础上一次性敲定返还数额、给一年宽限期履行。
2026年6月17日,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份《房屋租赁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于当日解除;物业公司于2027年6月16日前一次性返还方年慈租金17.3万元。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
从被欠租拖入合同僵局,到敲定17.3万元回款、尽管未能按照第二份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收回全部欠付租金,但冠领律师通过将两份约定管辖不同的合同并案处理的策略,成功为委托人省去了双倍的仲裁费用和漫长的程序奔波,并收回了大部分款项,实现了案件的高效解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