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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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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担任北京朝阳袭警案辩护人,助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获不起诉决定

2025-11-10 14:36: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10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特殊袭警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林会因在小区楼道内咬伤执行职务民警,涉嫌袭警罪被立案侦查,面临刑事处罚。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辩护下,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11月的一个夜晚。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楼道内发生冲突事件,民警郑意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的林会因病情发作,情绪突然失控,在混乱中咬伤了民警右手腕。案发后,林会被当场控制。经鉴定,民警伤情构成轻微伤,林会因涉嫌袭警罪于2025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侦查终结后,林会被移送至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发生后,林会的家人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刘雨萌、孟祥耀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通过查阅案卷发现,林会经司法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幼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服药治疗,案发时正处于病情发作期。通过仔细分析案发现场监控,律师注意到林会的行为明显异常,符合病发特征。更重要的是,案发后林会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向受伤民警道歉,表现出真诚的悔意。

  在审查起诉阶段,冠领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律师重点围绕案件情节特殊性展开论证:首先,林会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次,其认罪态度良好,积极弥补过错;最后,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伤情仅为轻微伤。

  随辩护意见书一同提交的,还有冠领律师收集的完整病历资料和专家鉴定,以及走访林会的邻居、社区工作人员,获取的多份证明林会品行良好的证言。律师特别强调,林会的违法行为是在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且事后积极弥补过错,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察机关经认真审查,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2025年10月13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书指出,林会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无需判处刑罚。

  本案的妥善处理,展现了刑事司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冠领律师通过专业辩护,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障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对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司法处理,应当兼顾惩罚与教育,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体现司法温度,这既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冠领律师担任北京朝阳袭警案辩护人,助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获不起诉决定-1

冠领律师担任北京朝阳袭警案辩护人,助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获不起诉决定-2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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