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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房山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胜诉

2025-08-13 10:09:4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初秋的午后,阳光暖暖地洒在院子里,张淑琴正坐在小板凳上择着菜,院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没等她起身,一个中年男人已闯了进来,双手叉腰站在当院,扯着嗓子喊:“这房子是我的!你们赶紧搬走!”

来人是同村的赵海顺,也是这处宅院原来的主人。自从2023年张淑琴翻建了房子,他就像认准了日子似的,隔三差五就来闹一回。“我跟王勇签的协议不算数,他不是本村人,没资格买我的地!”赵海顺拍着大腿嚷嚷,“这房子根儿上还是我的,你们住这儿就是占我的便宜!”

张淑琴的老伴气得浑身发抖,却也只能耐着性子一遍遍解释:“我们是从王勇手里买的,钱都给清了,手续也齐全!”可赵海顺根本听不进去,每次来都要在院子里闹上大半天,引得邻居们纷纷围过来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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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一个村落的宅院,张淑琴已经住了快八年。2017年,她从河南人王勇手中买下这里时,院子里有北房五间、西厢房三间、东厢房三间,总面积586.04平方米。她当场付清了100万元房款,双方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协议》,王勇还把村委会证明等文件一一交给了她。

起初几年倒也相安无事,张淑琴一家在这里过着平静的日子。2023年,他们特意翻建了房屋,改成了南向前后两排的二层自建房。可没想到,翻建刚完成,赵海顺就带着人找上门来,说他2015年卖给王勇的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因为王勇不是当地人,没资格受让宅基地,既然如此,王勇自然更没权利把房子卖给张淑琴。

“我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种事!”张淑琴夜里常常睡不着觉,想着赵海顺愤怒叉腰的样子。她想不通,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买同村的房子,钱货两清,怎么就成了“占别人便宜”?为了讨个说法,张淑琴找到了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律师安宁、实习律师张瑞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细致分析后认为,本案核心在于确认张淑琴与王勇2017年所签《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效力。从法律关系看,张淑琴与王勇是直接合同相对方,双方基于该协议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案件关键,因此律师决定以“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

考虑到赵海顺作为案涉宅基地原权利人,始终主张对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利,其主张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将其列为第三人可让其在庭审中充分表达意见,更利于纠纷彻底解决,冠领律师遂将赵海顺列为本案第三人纳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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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王勇表示自己认可与张淑琴在2017年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真实有效。赵海顺则坚持“合同效力传导无效论”,认为王勇从他那里获得的权利基础本身就无效,其对案涉宅基地及房屋并无合法处分权,那么王勇与张淑琴于2017年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作为前一无效行为的衍生行为,自然也应归于无效。

对此,冠领律师据理力争:张淑琴与王勇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系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签订后,张淑琴已付清100万元房款,王勇也交付了房屋及相关权证,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协议内容。更重要的是,张淑琴系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受让本村宅基地的主体资格。虽然王勇非本村村民,但其与赵海顺的协议已实际履行,而案涉宅基地最终流转至张淑琴这一本集体成员手中,实现了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流转,并未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025年7月底,法院采纳冠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张淑琴与王勇于2017年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有效。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张淑琴站在自家院子里,看着阳光下崭新的房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从那以后,赵海顺再也没来闹过,院子里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这场风波让张淑琴深深明白,只要是合法合规的交易,法律会保护大家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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