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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4:09: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18年,戚某和妻子在湖南本地开了家美容美甲店,店铺业务范围广泛,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2021年夏,戚某通过常客刘姐的介绍,在饭局上结识了自称“社会关系网广泛、办事能力强”的朱某。朱某谈吐自信,派头十足,主动提及“能通过关系运作孩子入学”。他与刘姐一唱一和,给戚某留下了深刻印象。

饭局结束,二人互留联系方式时,朱某刻意对戚某强调:“以后有需要尽管开口。”这个看似随意的承诺,却为后续风波埋下了伏笔。
2024年2月,深圳的吴某因孩子考研分数太低,却又想进入第一志愿大学读研,经同学联系到戚某,希望他能牵线运作帮孩子进入理想的学校。戚某随即将该情况转述给朱某,询问是否可以办理,朱某回复称“可以”。
之后,吴某将“前期运作经费”10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双方约定事成后再支付10万元尾款。但直至2025年5月正常研究生录取季结束后,入学事宜也未办妥。因双方就退款问题沟通不顺,吴某向深圳公安机关报案称被戚某诈骗。
2025年9月11日,戚某在赴长沙与朱某协商退款的路上被抓,因涉嫌诈骗罪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
案发后,戚某妻子主动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此案。肖屹航律师受律所指派,担任戚某的辩护人。

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戚某详细讲述了案发经过,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四个核心事实:其一,戚某未虚构人物,朱某确实存在;其二,戚某仅担任传递信息的角色,未对朱某的办事能力作出担保;其三,在事情未办成后,戚某仍积极协调退款事宜;其四,戚某未经手案涉款项,且未获取任何利益。
梳理案情后,律师立即着手收集证据:整理退赔凭证、协调吴某出具谅解书,以及戚某与朱某、吴某的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随后,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多次沟通强调——戚某的行为与诈骗罪构成要件存在本质区别:
主观上,戚某仅为居间介绍,10万元款项直接汇入第三方账户,其未经手、未截留,也未收取任何中介费,事后还积极协调退款,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上,其未虚构办事人朱某的身份,也未夸大办事能力,仅如实传递双方诉求,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
此外,朱某作为本案核心人物,尚未到案,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戚某存在欺骗行为,特别是其事后协调退款的表现,明显相悖于诈骗罪“挥霍、逃匿”的典型特征。
10月11日,因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戚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当他拿着取保候审决定书走出看守所,心中满是感慨,他深知这次经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借助本案提醒网友:子女入学等重大事宜应通过合法合规渠道办理,不要轻信所谓的“关系”和“捷径”,以免上当受骗。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