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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3:53: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12月的一个工作日,广东省东莞市寒影公司内,财务主管许悠然像往常一样打开公司印章保险柜,准备为往来文件用印。这位在公司服务七年的财务负责人,按惯例向供应商发送了一份业务声明。这时的她不会想到,她将因这份声明陷入法律漩涡。

几天后,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行在审计用章记录时发现了这份文件。尽管声明内容完全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公司仍以“私自使用公章”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许悠然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确实在2024年12月10日使用公章向供应商发送了一份声明。虽然这份声明的内容并未涉及公司核心机密,但公司方坚持认为此举影响了客户订单,导致重大经济损失。2025年初,寒影公司一纸诉状将许悠然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元。
案件移送法院后,许悠然紧急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张弦受律所指派代理许悠然应诉。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梳理证据发现了三个关键问题:寒影公司无法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所谓的损失与公章使用行为缺乏因果关系、寒影公司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瑕疵。律师团队重点收集了三类反证:寒影公司近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经营正常,客户订单数据未出现异常波动,寒影公司内部用章记录混乱缺乏规范流程。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关键证据。虽然确认了许悠然使用公章的事实,但仅给予警告处罚,且明确记载“未造成严重后果”。这份文书与公司索赔200万的诉求形成鲜明对比,凸显了诉讼请求的夸张性。律师敏锐地抓住这个细节,将其作为证明损害程度轻微的重要依据。
法院的庭审现场,原告方出示了用章记录、报警回执等材料,强调许悠然越权操作给公司造成潜在商誉损失。冠领律师沉着应对,逐层瓦解对方论点。首先指出原告所谓的200万损失纯属主观推测,没有任何财务凭证支撑;其次强调许悠然的使用行为发生在工作期间,且内容涉及正常业务往来;最后揭示寒影公司管理制度混乱,多名高管均曾未经审批使用公章。律师当庭提交了寒影公司近三年的用章记录,显示法定代表人陈行本人就有多次类似操作。
2025年9月16日,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答辩意见,认定原告寒影公司主张的200万元损失赔偿,缺乏事实基础,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的胜诉不仅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更对公司的管理责任作出了警示。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应当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制度。如果公司能建立规范的用章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完全可能避免这类纠纷。若因自身管理失范而产生纠纷,不应将责任简单转嫁于员工。而当职场人士面对企业提起的巨额索赔时,专业法律支持往往能扭转局势。(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企业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