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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1:47:4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6月一个闷热的午后,林婉收到了中介转发来的一封律师函。函件以房主苏晴代理人的名义,严词指责她“违约”,单方面宣布解除5个月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她承担违约责任。这令林婉感到既惊愕又愤怒——10万元定金早已完成支付,如今房子没买到,自己还成了“违约方”?

记忆被拉回到半年前。为了尽快在上海安家,林婉和丈夫看中了苏晴名下位于奉贤区的一套房屋。苏晴给出的价格颇具吸引力,看房过程也十分顺利,林婉夫妇当即决定买下这套房屋。
2024年1月签约当日,房主苏晴并未露面,来的是一位名叫陈远的男士,他出示了一份具有苏晴签名、捺印的授权委托书,表明自己有权代为处理售房事宜。在中介的见证下,林婉与陈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场向苏晴的账户转账10万元,并注明是购房定金。那一刻,她心里顿感踏实,觉得总算迈出了安家的重要一步。
可不久后,林婉发现这套房屋并非如中介所说,拥有理想的学区资源,甚至还处于不可交易的状态。于是,她向中介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但陈远一方态度消极,事情陷入僵局。
如今,她等来的不是退款,而是这封倒打一耙的律师函。面对被动的局面,林婉决定依靠专业律师的帮助,来厘清这团乱麻。她拿着购房合同和与中介的谈话录音,慕名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律所第一时间指派宋菲律师代理此案。
“先别被这封函件的措辞吓到,”律师在仔细梳理材料后,为林婉分析道,“它恰恰暴露了对方处理此事的混乱。发函人是第三人陈远委托的律师,并非房主苏晴直接委托,这其中的法律效力有待商榷。我们现在的核心策略,不应被动地去反驳对方所谓的‘违约’指责,而是应当主动出击,提起诉讼,将我们的诉求清晰、有力地提出来。”

在律师的指导下,林婉补充完善了和各方的沟通记录及转账证明等证据。随后,律师着手撰写起诉状,将诉讼请求明确聚焦于解除合同与返还定金,并主张对方存在欺诈。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后,律师代理林婉向法院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诉。
庭审中,律师围绕合同订立、定金支付事实,以及对方既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也未有效解除合同等核心问题,进行了条理清晰的陈述。针对苏晴辩称“已将定金退还给代理人陈远,合同已解除”的说法,律师反驳道:“该款项流转发生在苏晴与陈远内部,我方从未表示同意以此方式解除合同或接收退款,且实际未收到任何退款,故我方要求苏晴直接返还定金有理有据。”
在冠领律师逻辑严密的代理下,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正式解除,房主苏晴应向林婉返还10万元定金,林婉的核心诉求得以实现。
在房屋买卖等重大交易中,买方需格外注重资金支付安全与合同履行的规范性。对于卖方或中介的口头承诺,尤其是影响购房决策的重要因素,应主动核实并考虑写入合同条款。一旦陷入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避免陷入被动。(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