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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4:41: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冬,寒意浸骨。卢明轩脚步迟缓地走进北京西城区一条胡同。青砖灰瓦的深处,藏着几间本属于他的房子。那是他在2002年通过家庭析产分得的产业,但因弟弟一家长期占用其中两间西房,多年拒不腾退,他从未真正拥有过这里的使用权。

这些年里,他多次诉诸法律维权,但由于弟弟一家没有其他住处,他的腾房诉求始终未能得到支持,法院只判决对方每月向他支付一千余元的房屋占有使用费。2022年弟弟去世后,弟媳黄翠和侄子卢泽也只将费用支付到当年6月10日,之后便再无下文,而他也暂时搁置了维权事宜。
走到房前,卢明轩发现房门上着锁,透过玻璃窗往里看,则只能从一片漆黑中,隐约看到一些杂物的轮廓。他心中生出疑惑:西房右侧留有约1.2米宽的通风采光巷道,阳光可以通过右侧窗户直射进来,如今为何毫无光亮?
移开视线后,他赫然发现房屋右侧竟多了一间紧贴西房墙体的新建房。眼前的景象让他十分气愤,当即敲响了自建房的大门。屋内住户对他直言自己是租客,房子是黄翠与卢泽加盖的,且二人早已不在西房居住。
租客的话,让卢明轩再次坚定了收回房屋的决心。考虑到此前多次诉讼都未能实现主要诉求,2025年1月,经过多方咨询,他选择委托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韩梦青律师接案后,全面梳理卢明轩历年维权卷宗,认为此前腾房诉求落空的关键,在于无法证明弟弟一家另有住房。据此,冠领律师精准判断,黄翠与卢泽是否实际居住涉案房屋、是否具备其他住房,将成为本案扭转局势的核心突破口。随后,律师展开了细致的事实核查与证据收集。
冠领律师首先前往派出所调取户籍信息,发现黄翠的户籍登记地址是东城区一处住址。循着这一线索,律师即刻赶往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进一步查实该地址名下有一套由黄翠父亲承租的直管公房。为确认居住真实性,律师又赶赴东城该房屋所属居委会,通过沟通核实与录音取证,最终证实黄翠与卢泽长期在此公房内居住,完全具备稳定的居住条件。
这一系列新证据的固定,彻底打破了此前维权的僵局。案情与证据全部梳理完毕后,冠领律师代理卢明轩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纠纷诉讼,明确了三项核心诉讼请求:判令黄翠、卢泽停止侵害并腾空交付涉案西房;拆除西房右侧违规加盖的自建房;支付2022年6月10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庭审中,黄翠、卢泽依旧延续过往说辞,辩解称二人名下无任何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涉案房屋是他们的唯一生存住房,还主张此前生效判决已认定其不具备腾房条件,请求法院驳回卢明轩的全部诉求。
冠领律师当庭展开有力答辩,首先明确涉案房屋归卢明轩所有且权属清晰。随后,律师逐一呈现新收集的关键证据:东城区房管中心出具的公房承租证明、派出所户籍登记信息、居委会核实录音,以及涉案西房长期上锁的现场视频,充分证实二被告在东城区有稳定居住的直管公房且长期在此生活,所谓“无其他住房”纯属虚假陈述。
同时,结合法院现场勘验结果,律师进一步指出,涉案西房右侧的自建房紧贴墙体搭建,几乎完全遮挡了房屋右侧的通风采光巷道,严重侵害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拆除。
法院经过审理,全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黄翠、卢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腾退涉案两间西房并交付卢明轩;按每月1700元标准,支付2022年6月10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同时需在30日内拆除西房右侧自建房,并自行清运产生的渣土。
黄翠、卢泽不服一审判决,随即提起上诉,主张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二审法院未采纳其主张,于2025年11月判决:驳回黄翠、卢泽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拿到二审判决书的那一刻,卢明轩积压在心中二十余年的郁结终于烟消云散。从2002年分得房屋却无法使用,到多次维权碰壁,再到弟弟去世后维权陷入停滞,这段漫长的维权路,他走得艰辛又孤独。如今,涉案西房即将物归原主,违规自建房将被拆除,拖欠的占有使用费也有了着落,所有的坚持都有了回报。卢明轩对冠领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在案件结束后,向律师送来致谢锦旗。(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